商标使用的方式有哪些呢?
商标许可是一种授权行为,规定许可使用人使用方式等。如果未经他人许可就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即视为侵权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商标使用许可有哪些种类,商标使用的方式有哪些呢?跟随营口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一、商标使用许可有哪些种类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是指注册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许可使用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类:
1、独占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使用的方式有哪些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据此,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以下七种具体形式:
1、将商标用于商品上。即将商标直接使用在商品上。如一些汽车制造企业,将注册的商标制做出来,并镶嵌于车头、后备箱等部位。又如一些计算机制造企业,将注册的商标先制做出来,再镶嵌于计算机显示屏、主机上等。将商标用于商品上,虽然本身不涉及商品的使用效能,但从整体上、美观上看,商标已经成为商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特别是在一些电器、电子、服装、机械等类的商品上。 2、将商标用于商品的包装上。即在商品的包装上使用商标。现实生活中,有些商品,如食品、药品等,需要一定的包装。在商品的包装上使用商标,如将商标印制在包装物上等,也是一种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 3、将商标用于容器上。即在商品的容器上使用商标。现实生活中,有些商品,如酒类、油类等以液体形式出现的商品等,需要一定的容器盛装。在商品的容器上使用商标,如在酒瓶上印制商标等,也是一种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 4、将商标用于交易文书上。即在合同文本等交易文书上使用商标。如有些企业将商标直接印制在合同意向书、合同正式文本上等。这种商标使用方式,主要是一些外资类企业以及国内一些具有相当经营规模或者具有相对优势地位,且通常是提供格式合同文本一方当事人的企业较多采用。 5、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中。即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如有的企业制作的广告宣传片中,反复出现该企业的商标。又如有的企业在其印制的企业成长历程或者产品介绍等材料上使用商标等。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 6、将商标用于展览中。即在展览中使用商标。如在某类产品的展销会上,直接在企业的展销摊位上使用商标等。 7、将商标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中。即在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如在某部电视剧作品中,某企业提供了赞助,在该电视剧中使用该企业的商标;又如某企业举办招待酒会,在酒会现场摆放特别制作的本企业的注册商标等。
此外,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里加注)和(○里加R)。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标记包括(○里加注)和(○里加R)。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各大品牌纷纷入驻电商,电商平台犹如雨后春笋络绎不绝的出现,现在的时代可以说是电子商务的大时代,那么要如何赶上时代的潮流注册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呢?注册电子商务公司又需要怎样的条件呢? 注册电子商务公司的条件如下: 1、企业股东是有民事能力,并持有效身份证的自然人。2、拥有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址。3、拥有符合公司情况的公司章程,章程中需确定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4、提供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5、提交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6、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
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流程如下:1、核名。通过后获得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审批。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3、申领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过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并公告公司成立。4、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公司名称章等。5、到税务局进行税种核定。6、银行开户。
商标从构思、设计、申请资料的准备、公示到最终注册,是一个非常繁琐而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可能被拒绝,所有以前的成就都将被浪费。然而,即使你努力获得了《圣经》(证书),也并不意味着你已经取得了完全的成功。如何正确、规范地使用商标,限度地发挥商标的价值,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商标的正确使用,是指商标标识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标识一致,使用范围不得超出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
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不得自行改变。有时,为了美观或其他原因,注册人会对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的修改,这在实践中仍然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允许对注册商标做一些小的改动,如在商标上加一个方框、圆圈或一行。但是,如果文字或图形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不同的外观形象,则属于自行变更注册商标,不能视为商标的正确使用。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也在不断增加。作为商标持有人,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注意在与商标指定用途有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容易与自己的商标相混淆的商标,警惕商标的侵权行为,防止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同时,要在打擦边球的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如果错过了异议期限,在他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就更难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通常被称为“取消三个”。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未使用的,可以由他人申请撤销,使他人取得商标及其权利。此外,我国一直遵循“优先原则”,使用证明的保留可以作为今后商标纠纷维权的有力证据。
因此,商标持有人必须注意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证据,防止非证据的发生。一般情况下,下列表格被视为有效的使用证据:允许他人使用商标的,可以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务标准局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的证据效力远远优于未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外国注册证明商标在申请国使用的证据。企业名称、地址(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商标信息。
因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注册人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他不改正,就有被撤销的危险。此时,如果商标被侵权,将给商标的证明带来困难。
另外,如果地址变更,商标长期不使用,地址不变,商标局有可能收不到“撤三”的通知。商标注册成功后,自发布之日起,使用期限为十年。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延长六个月,并支付延期费。如不按时续展,商标也将被注销,因此商标续展必须及时。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将他人企业的简称注册为商标是否构成侵权呢?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刘某自己开办了一个家电器厂,为了能将自己质量优异的产品外销各地,刘某准备申请一件商标。为了迅速打开、占据可观市场,刘某准备为自己的商标取一个耳熟能详的商标名称。思前想后,最终想到“联想”二字作为商标。因为在今天一般人都知道联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联想集团”)生产的电脑被大家所熟知,而刘某的产品主要是厨房家用电器,与联想集团生产的电器不同,并且“联想”只是其联想集团的简称,刘某将用其简称注册为自己商标应该没有违法之处。
这样,在刘某的产品上使用“联想”商标,既不用花钱作广告宣传就能让广大消费者记住自己的产品,又能借助联想集团在我国的名气迅速打开市场,岂不一举两得。正当刘某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窃喜时,一位朋友告诉他,刘某这样做侵犯了联想集团的企业名称权,属于违法行为,就算刘某将“联想”申请注册为商标,商标局也不会批准。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案例中刘某将联想集团的简称“联想”作为自己的商标的行为侵犯了联想集团的名称权。对于像联想集团这种信誉好的企业,其名称对消费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所以我国法律将企业的名称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是一种特殊的商标违法行为,有的个人和企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规避有关商标法律法规,逃避处理,不直接使用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使用类似商品、相似商标等典型的商标侵权手段,而是移花接木,看中一些已经获得市场认可的品牌的注册商标,将这些商标中容易引起消费者注意的元素引入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以达到其提升知名度、推销商品的目的,危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
对于这种情形,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解,也会产生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良效果。尽管形式上没有冒用他人商标或者使用近似于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那样直接,但同样构成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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